各村委会、城东社区,各驻村团队,镇政府各大办:
根据2018年7月6日连州市考核组对我镇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段考核情况,目前我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度较为缓慢滞后。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工作进度,按照市科农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连农产权办〔2018〕3号)文件工作部署,现将近期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中段考核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市考核组的检查,我镇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经联社、经济社一级材料收集不完善,归档不够系统。
(二)经济社一级有一小部分还未召开成员大会。
(三)清产核资工作进度较为缓慢,录入系统数量较少且基本尚未公示。
(四)成员确认工作也相对滞后,虽然有召开成员确认户代表大会,但是成员确认办法基本未确定下来。
各村(居)委会及镇驻村团队要根据以上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资料盒内容补齐后交到镇农办。
二、根据市工作指引按时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连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第二阶段),截止8月30日,需完成清产核资数据上报,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制定组织章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颁发股权证书、抓好产权改革示范试点村建设等7项工作安排。特别是7月底前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快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要求,请各村(居)委会按照《2018年7月份连州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1:《2018年7月份连州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2:《连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第二阶段)》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2018年7月份连州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 |
需要提交资料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对中段考核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
按照每村委会一档的盒子里面的目录(经联社和经济社)内容完善相关资料。 |
成立领导机构、清产核资小组和成员调查小组文件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村委会一级):会议照片、签到表、会议记录。悬挂横额、张贴标语、海报、派发宣传单张照片,宣传专栏照片。 |
2018年7月20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2 |
完成清产核资 |
清产核资录入三资平台 |
清产核资报表,清产核资数据录入省“三资”平台截图 |
2018年7月18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清产核资结果表决和公示 |
清产核资会议表决记录、结果公示照片 |
2018年7月24日前表决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
3 |
完成成员身份确认 |
制定成员确认办法并表决通过 |
成员确认办法(或成员界定细则)、及会议表决记录 |
2018年7月24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完成成员清册录入 |
成员清册 |
2018年7月26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
成员确认公示 |
成员确认公示照片 |
2018年7月26日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
4 |
完成资产量化、股权设置 |
制定量化方案并表决通过 |
量化方案及会议表决记录 |
2018年7月24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5 |
制定组织章程 |
制定组织章程并表决通过 |
组织章程及会议表决记录 |
2018年7月24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6 |
健全集体经济组织 |
实现8有 |
有证书、有印章、有牌匾、有代码证、有银行基本帐号、有章程、有运作、有成员界定细则 |
2018年7月30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完善理事会和监事会 |
提供理事会监事会名单 |
2018年7月30日前 |
村委会、镇驻村团队 |
备注:因工作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成员大会或者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建议村一级干部先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讨论好制定成员确认办法和量化方案初步意见,再通过成员大会或者户代表大会表决(清产核资结果表决、成员确认办法表决和量化方案表决可同步进行)。
连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
(第二阶段)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工作可操作性,确保10月份完成试点任务,现制定第二阶段工作指引。
一、本阶段重点工作
本阶段重点任务是清产核资数据上报,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制定组织章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颁发股权证书、抓好产权改革示范试点村建设。
(一)清产核资数据上报(6月30日前完成)
工作流程:将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数据录入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导出表册向集体组织成员张榜公示→建立正式台帐(清产核资报表)→资料归档
1.数据录入:由镇(乡)工作人员将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数据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每个组织一个帐号),录入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录入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和平衡关系。录入时要校对上级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源数据,发现村组总数不对的要查明原因,同时检查资产数有无乱填的情况,及时纠正。
2.数据审核:数据录入后,要全面审核,关系平衡后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张榜公示:数据审核通过后,导出正式表册,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建立正式台帐:公示无异议后,建立正式台帐(清产核资报表),一式两份,村组留存一份,镇人民政府存档备案一份。
5.资料归档
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6.建立健全制度
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成员身份确认(7月30日前完成)
工作流程: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调查小组→成员(户内)登记→制定成员确认办法→开展成员资格认定→编制成员清册→上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备案
1.制定成员确认办法:各经济合作社参考《连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确认办法或成员界定细则,成员确认办法包括身份确认程序、范围、方式、标准等,该办法须经成员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2.开展成员资格认定。各经济合作社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确认办法,民主开展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确认成员身份,每人只能拥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成员资格认定后,进行成员确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编制成员清册(连同Excel电子表格)上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3、成员增减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后的新增成员,要按照章程和成员确认办法,履行申请、审批登记等手续和程序后,予以确认,并将新增成员清册上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备案。今后注销成员资格的,要按相关程序,将注销成员清册上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三)资产量化、股权设置(7月30日前完成)
工作流程:制定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成员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1.制定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各经济合作社结合实际制定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明确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总额,确定配股成员,设置总股份(份额),建议以份额形式量化到人头,每人每一份,以户为单位做好成员股份(份额)登记。
2.表决通过:由成员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和成员股份(份额)登记表。
(四)制定组织章程(7月30日前完成)
工作流程:制定组织章程→成员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1.制定组织章程: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参考《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修改制定组织章程,章程要载明改革涉及的重要事项,例如成员确认办法、资产股份量化方案、收益分配方案等。
2.表决通过。新制定的组织章程须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组织章程应上墙悬挂。
(五)健全集体经济组织(7月30日前完成)
工作流程:按照“八有”要求,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
1.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实现8个有:即有证书、有印章、有牌匾、有代码证、有银行基本帐号、有章程、有运作、有成员界定细则。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由市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可变更、补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间,可由市农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办理相关业务。
2.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3-7人的社委会(或理事会)和3-5人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监事会),由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以直接(或差额)方式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届任期为3年,同时选出社长和副社长,可连选连任。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监督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
4.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地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可与本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成员交叉任职。集体经济相对较发达,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即“政经分离”。要培育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集体经营管理队伍,将集体经济发展融入现代产业发展中。
(六)颁发股权证书(8月30日前)
工作流程:颁发股权证书→领取签收→股权管理
1.颁发股权证书:根据成员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和成员股份(份额)登记表,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出具股权证书,股权证书由市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集体经济组织签发,户代表应在股权证书领取签收表中签名按手指模。
2.股权管理:股权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即“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赠与”。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股权继承、转让、赠与、分户、过户等变更制度,明确相关手续和程序。
(七)抓好产权改革示范试点村建设(8月30日前完成)
工作流程:优选确定示范试点村→完善各项建设
1.优选确定示范试点村:充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取得的成果,结合市委农办牵头实施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以集体资产规模较大、村容村貌好、办公条件完善、基层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群众积极性高、村民有分红、贫困村脱贫发展较快为标准,优选确定产权改革示范试点村,高标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组的产权改革。
2.完善各项建设:一是完善示范试点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的硬件建设,例如: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二是完善软件建设,例如:牌匾、章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上墙悬挂,产权改革相关资料保存完整,有分红方案和分红签名等等。三是抓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产权改革示范试点村原则上要求有1-2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整合盘活集体资源资产,通过合作、入股、托管、代耕、出租等经营模式,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备注:成员公示表、成员清册、成员股份(份额)登记表、股权证书领取签收表等表格可参考《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参考资料》,市产权改革办可提供相关电子表格。